Mercedes-Benz Taiwan Ltd.
台灣賓士股份有限公司
Address:13 F., No. 129, Mingsheng E. Rd., Sec. 3,
Taipei 105, Taiwan, R.O.C地址:105 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29號13樓
電話:886-2-2719-3488
傳真:886-2-2719-3545
e-mail:csm_crm@mercedes-benz.com
客戶關懷服務專線:08000-365-24
公司統編:12681620
Mercedes-Benz Taiwan- 首頁
如果您對本網站內容有任何疑問,請聯絡:b2bconnect@mercedes-benz.com 或透過下面的聯絡表單。
您可以用英語以及您各自的國家語言向我們發送您的請求。
對於支援請求,請使用「需要協助?」區域。 如果您在常見問題或類別下找不到合適的答案,請在那裡提出支援請求。 這意味著您的請求將由正確的支援團隊處理,並且您將縮短等待時間。
感謝您造訪本公司網站及使用我們透過本公司網站提供之服務,亦感謝您對我們的產品感興趣。本公司非常重視您的個人資料保護。於本隱私權政策中,我們將說明本公司如何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如何處理該等資料、處理目的為何、法律依據為何,以及您可行使之相關權利及請求。此外,我們亦將遵守Mercedes-Benz 資料保護政策:
Mercedes-Benz Data Protection Policy.
本公司針對使用本公司網站訂定之隱私權政策及Mercedes-Benz 資料保護政策,不適用於您透過本公司網站所提供之第三方連結進入社群媒體網站或其他供應商網站上的活動。於此,請詳閱該等供應商網站之資料保護條款。
2.1. 控管者:台灣賓士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賓士有限公司(下稱「台灣賓士」、「我們」或「本公司」)
係依據中華民國(台灣)法律設立並存續之公司;營業所設址於105 台灣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三段129 號13 樓
資料保護長:台灣賓士有限公司
2.2. 與Mercedes-Benz AG 共同控制
此外,台灣賓士與下列實體:
Mercedes-Benz AG(下稱「MBAG」)
設址於:Mercedesstr. 120
70372 Stuttgart
Germany
電子郵件:dialog.mb@Mercedes-Benz.com
資料保護長:
Mercedes-Benz Group AG
集團資料保護長:
地址:HPC E600
D-70546 Stuttgart
Germany
電子郵件:data.protection@Mercedes-Benz.com
及
參加B2B Connect 之部分Mercedes-Benz 授權服務合作夥伴(下稱「經銷商」)
就透過本公司網站及服務執行之個別處理作業而言,係屬共同控管者。此一共同控制關係,涉及透過本公司網站提供特定服務時(第3.5 條)及執行標準化之銷售及售後市場分析時(第3.6 條)所需之個人資料處理。
於此情況下,本公司、MBAG 及經銷商已就資料傳輸及處理作出特別安排, 俾以為該等特定目的使用個人資料。為此,MBAG 提供相應之中控系統(於特定情況下僅透過代表處理之方式),協調個別市場或跨市場層級之中央資料處理,若有相應之法律依據,亦會將儲存於中控系統內的個人資料用於自身商業目的(如市場分析),而本公司亦將提供相應之系統予您,作為銷售或售後活動之一部分。
依據要求,本公司將於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向您提供本公司與MBAG(及經銷商,如適用)間契約之重要條款說明。一般而言,個資當事人之要求應向本公司提出,但您仍然有權針對上述資料處理活動對MBAG 或經銷商(如適用)行使您的個資當事人權利。
3.1. 為資訊目的蒐集與處理網站造訪相關資料
每當您造訪本公司網站時,本公司均會儲存特定資訊,包括您使用的瀏覽器及作業系統、您造訪之日期及時間、造訪狀態(例如,您是否能夠順利瀏覽網頁或收到錯誤訊息)、您對網站功能之使用情況、您輸入的任何搜尋關鍵字、您造訪個別網頁的頻率、您存取檔案之名稱、傳輸之資料量、您造訪本公司網站前所造訪之網頁以及您造訪本公司網站後所造訪之網頁,無論是透過點擊本公司網站所提供連結或是直接在您開啟本公司網站之瀏覽器同一標籤頁(或視窗)中輸入網域皆然。此外,基於安全考量,特別是為防止及辨識對本公司網站之攻擊或詐欺企圖,我們將保存您的IP 位址及您的網路服務供應商名稱7 日。
上述資料處理之法律依據,係本公司提供本公司網站及確保資料保護控管及資料安全之合法利益(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
本條所載個人資料係於您造訪本公司網站時由本公司IT系統自動蒐集。若不處理該等個人資料,本公司網站可能無法以最佳方式顯示。
3.2. 透過線上聯絡表單及聊天功能與我們聯繫
若您透過本公司網站與我們聯繫,我們將處理您於線上聯絡表單或聊天功能中提供的詳細資訊,俾以處理您的詢問、相關技術管理及後續問題。
我們於此情況下處理的個人資料,包括您提供的聯絡資料(姓名、電話號碼、地址、聯繫原因等)及您的電子郵件地址。
處理該等資料之法律依據為,為(準)契約關係處理契約資料(GDPR第6條第1項第b款)或處理中之共同利益(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
若您透過聯絡表單或聊天功能向我們提供進一步個人資料,我們會將該等資料用於上述目的、客戶管理目的以及-如有必要-用於處理任何商業交易並開立發票之目的,於上述各別情況下,僅得於該等目的必要範圍內為之。
若本公司依據適用法律有義務於法律規定之時間內保存特定個人資料(如與業務事件相關),我們將於必要之時間內繼續保存該等個人資料(GDPR第6條第1項第c款)。當不再需要您的個人資料以便履行法律義務時,您的個人資料將被立即刪除。
本公司透過您自行提供個人資料及直接向您蒐集來取得本條所載之個人資料。若無法處理該等個人資料(任何自願資訊除外),我們將無法提供本條所述之服務。
3.3. B2B Connect及B2B Connect APP之註冊、使用、產品瀏覽及訂購資料
於透過B2B Connect及B2B Connect APP處理訂單、您向經銷商提出之請求,或其他契約之相關情況下,本公司將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來處理訂單及其他契約相關查詢,亦得為解決爭議或執行契約條款而進行處理。
於此情況下,本公司處理之個人資料為註冊資料(下稱「售後服務使用者管理(UMAS)註冊資料」,詳細資訊於UMAS資料保護政策中記載)、訂單通信資料、訂單請求或零組件挑選資料(產品、數量等),包括您的終端客戶車輛識別號碼(「FIN/VIN」)及付款資料(所有必要之帳單資訊)。
該等資料將轉發給您透過B2B Connect與其互動的經銷商。經銷商可能會在台灣賓士或MBAG經營的其他系統中處理資料,以便管理與您的客戶關係。
若是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如相關市場有提供),該等資料亦會被轉交予MBAG,俾以進一步處理訂單及合約。關於使用個人資料作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之具體資料,會於簽署合約時提供相關資料保護政策。
為執行與您之間契約關係而進行資料處理的情況下,處理該等資料之法律依據為契約之履行(GDPR第6條第1項第b款),或者是正常營運B2B Connect服務及促進您與經銷商合作的共同利益(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若我們依據適用法律有義務於法律規定之時間內保留特定個人資料(如與業務事件相關),我們將於必要之時間內繼續保存該等個人資料(GDPR第6條第1項第c款)。當不再需要您的個人資料以便履行法律義務時,您的個人資料將被立即刪除。
本公司透過您自行提供個人資料、直接向您蒐集,以及由系統擷取個人資料(例如,自UMAS系統擷取)來取得本條所載之個人資料。若無法處理該等個人資料,我們將無法提供本條所述之服務。
3.4. 參與調查、競價
您若參與本公司網站提供之調查或競價,我們亦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以進行該等調查。
我們於此情況下處理之個人資料是UMAS註冊資料,及您於此情況下提供之其他資訊。
處理該等資料之法律依據,就所有必要資訊而言為履行合約(GDPR第6條第1項第b款),就所有其他資訊而言為共同利益(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
若本公司(及可能選定之第三方)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進一步之目的(例如,依據您的使用行為顯示個人化之內容或廣告),其法律依據是您透過本公司同意管理系統所授予之同意(GDPR第6條第1項第a款)。您得於此取得進一步之資訊及決策選擇。
我們透過您自己提供之個人資料,直接向您蒐集本條所列資料。若不處理該等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提供本條所載服務。
3.5. 透過網站整合之其他服務
此外,我們與MBAG(及經銷商,如適用)共同使用下列個人資料,以便透過本公司網站向您提供與B2B Connect、B2B Connect APP及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相關之特定服務/儀錶板概覽功能。
a. 透過輸入FIN/VIN搜尋零組件
透過「搜尋零組件」應用程式,您可依據FIN/VIN搜尋車輛零組件。此外,您亦可將零組件編號直接加入購物車中、導入儲存於外部的零組件清單或選擇您儲存的範本,並在註冊B2B Connect時顯示您經銷商的特別優惠。
為了在此應用程式中建立車輛及顯示特定零組件,需要處理終端客戶的FIN/VIN及UMAS註冊資料(如適用,亦需處理終端客戶的車牌號碼,以便進行「FIN/VIN車牌號碼比較」(適用於英國、荷蘭、瑞典及法國))。在此過程中可選擇FIN/VIN資料。
處理該等資訊之合法事由為:就所有必要資訊而言-履行契約(GDPR第6條第1項第b款);就所有其他資訊而言-維護於B2B Connect內適當提供服務之雙方共同利益,及促成您與經銷商之間的合作(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
只要您使用該等服務,或者只要本公司為履行法律義務而有必要保存資料(例如存檔義務,可能長達六年或十年),資料就會持續保存於儀錶板內。
本公司因您提供個人資料而直接向您蒐集本條所述之個人資料。若您拒絕提供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提供本條所述服務。
b. 創建車輛
透過「創建車輛」應用程式,您得依據車輛識別號管理車輛,以簡化售後服務之使用(包括搜尋車輛零組件及維修說明資訊、改裝方案、故障診斷金鑰及其他檢查表及工作時間、價格(包括經合意之條件,如適用)服務包及補充資訊,以提供精確之成本估算及有效之維修實施,接取數位服務手冊),其進一步相關資訊,於各自資料保護政策中提供。
為於此應用程式中創建及顯示特定車輛,本公司必須處理您的終端客戶之車輛識別號碼及您的UMAS註冊資料。
處理該等資料之法律依據為,為履行契約而處理必要資訊(GDPR第6條第1項第b款),以及為雙方共同利益處理其他資訊(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
只要您持續使用該等服務,資料將持續儲存於儀表板中。
本公司透過您自行提供個人資料及直接向您蒐集來取得本條所載之個人資料。若無法處理該等個人資料,我們將無法提供本條所述之服務。
c. 訂購紀錄/經銷商/帳戶資訊
此外,我們使您能夠透過本公司網站查看 (i) 您透過B2B Connect購買的產品項目及售後應用程式與資料內容(包括其剩餘有效時間);(ii) 您所選擇的經銷商;(iii) 您組織註冊之其他使用者;及 (iv) 其他交易相關資訊。
使用時需要處理您的UMAS註冊資料,以及您組織之其他使用者的註冊資料及您的訂單資料。
處理該等資料之法律依據為契約之履行(GDPR第6條第1項第b款)。
只要您持續使用該等服務,資料就會持續保存在儀錶板中,同時,為了遵守當地法律(如存檔義務,可長達六年或十年),本公司亦需於一定期限內保存該等資料。
本公司透過您自行提供個人資料及直接向您蒐集來取得本條所載之個人資料。若無法處理該等個人資料,我們將無法提供本條所述之服務。
d. 表單支援
預先選定之經銷商可透過B2B Connect,就相關交易的投訴或其他請求為您提供支援。預選經銷商可接取您的服務請求(如表單),並可透過B2B Connect Seller Center為您提供支援。經銷商亦得透過B2B Connect為您開立帳戶及相關交易提供支援。此類支援僅在您與相應經銷商間之關係中提供,並完全由根據GDPR擔任控管者之經銷商負責。
允許經銷商接取相關資料的合法事由,係為維護達成最有效提供服務並供您使用的合法權益(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
只要您使用該等服務,或者只要本公司為履行法律義務而有必要保存資料(例如存檔義務,可能長達六年或十年),本公司就會保存您的資料。
e. 合作夥伴之客戶管理
B2B Connect Seller Center使合作夥伴能夠為其客戶建立檔案,以便管理整體客戶關係。
於此情況下,客戶資料(如公司名稱、使用者帳號、員工姓名、公司地址、訂單、零組件等)將會進行處理作業。
處理該等資料的合法事由,就所有必要資訊而言,係為履行契約(GDPR第6條第1項第b款)。
只要您使用該等服務,或者只要本公司為履行法律義務而有必要保存資料(例如存檔義務,可能長達六年或十年),本公司就會保存您的資料。
f. 客戶業績
合作夥伴有機會在B2B Connect Seller Center查看其客戶之業績,並依據銷售數量等進行業務報告。可以建立分析及報告,例如向您顯示哪個客戶合作夥伴的營業額增幅最大,哪個客戶合作夥伴的營業額降幅最大等。為此將會需要處理客戶資料(如公司名稱、使用者帳號、員工姓名、公司地址、訂單、零組件等)。
本公司一般係以資料處理者之身分(GDPR第28條)代表您處理此類資料。
g. 5*Rater功能
此外,我們亦向您提供評估工具,用於評估經銷商透過該等網站提供服務之表現。此工具旨在改善經銷商及該等網站之表現。
當您使用5*Rater時,訂單編號及訂單狀態(若與產品相關)及您的UMAS註冊資料及反饋意見資訊將被進行處理。該等資料亦將被傳遞予經銷商,俾以其於必要時與您聯絡,並實施您的反饋意見。
處理該等資料之法律依據為,直接處理您的反饋意見,以履行合約(包括5*Rater之自願服務)(GDPR第6條第1項b款),若資料被用在內部分析之目的,亦可能是透過本公司同意管理系統所取得您的同意(GDPR第6條第1項a款)。您得於此取得進一步之資訊及決策選擇。
我們透過您自己提供之個人資料,直接向您蒐集本條所列資料。若不處理該等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提供本條所載服務。
3.6. 業務分析及行銷活動
為市場研究及內部業務分析之目的,經銷商及本公司向MBAG提供與透過B2B Connect進行之售後服務交易相關的特定資料,包括發票號碼、未售出之零組件/服務(「銷售損失」)、車輛識別號碼、經銷商編號,售出之產品、零組件或服務資訊、註冊號碼(僅限英國),及車輛之首次登記及里程數等。
於處理該等資料時,可能會納入MBAG所知悉的其他資訊,包括傳輸資料相關之車輛、型號、系列、設備或其零組件與元件資訊。一般情況下,該等處理係為提高經銷商所傳輸資料之品質(例如,若經銷商未輸入首次註冊之日期,則加入該日期)。
傳送之資料亦可能被MBAG以匿名形式用於其他處理目的,如統計及分析目的。
a. 業務分析
依據所提供之資料,MBAG會進行常規之售後及商業分析評估,供各經銷商及本公司進一步使用(例如,確認特定類型之產品於特定國家之銷售量或驗證定價模型)。
MBAG及其員工嚴格依據「有必要知悉」之原則進行作業,並實施具體保護措施,以確保僅依據特定目的處理該等資料。
該等處理之法律依據為本公司、經銷商及MBAG之合法利益(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亦即,盡可能以最有效率的方式運作銷售系統。業務分析處理之合法性構成本公司、經銷商及MBAG之合法利益(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包括提高銷售及內部業務流程之效率。
b. 行銷活動
於特定市場上,MBAG可能會處理上述資料,以協助經銷商及本公司開展直接行銷活動,其中包括針對特定客戶、銷售數據及其他業務相關資訊建立相關業務報告及分析。MBAG亦得集中管理,並以上述實體名義及代表上述實體向終端客戶發送相關之行銷活動及資料。於特定市場上,本公司可能會向經銷商提供類似服務。
所有該等處理活動均係專為代表經銷商及本公司所進行(如適用,係依據GDPR第28條代表他人進行資料處理)。
本公司透過您自行提供個人資料、直接向您蒐集,或間接透過您於本公司網站之活動來取得本條所載之個人資料。
3.7. 電子報
若您訂閱本公司網站上提供之電子報,於登記時提供之資料將僅用於寄送電子報之目的,除非您同意將其用於其他目的。您得隨時使用電子報中提供之取消訂閱選項來取消訂閱。
若欲訂閱電子報,您必須向我們提供您的電子郵件地址。您得自願向我們提供其他資訊,如您的姓名。電子報之訂閱流程採取雙重選擇程序。在登記訂閱後,您將收到我們的確認電子郵件,您必須於其中再次確認訂閱。整個過程經被記錄及儲存,包括儲存登記及確認時間及您的IP位址。
處理與發送電子報相關之個人資料的法律依據是您的同意(GDPR第6條第1項第a款)。
您得隨時透過取消訂閱電子報來撤銷您對處理與發送電子報相關之個人資料同意。請使用電子報末提供之連結來取消訂閱。已進行資料處理之合法性不受撤銷之影響。
3.8. 因法律義務而使用
此外,若本公司於法律上有此義務,本公司亦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例如,為遵守商業或預扣稅負之義務而儲存資料,依據主管機關或法院命令予以揭露,例如向執法機關揭露)。
於此情況下,處理個人資料之法律依據是履行法律要求(GDPR第6條第1項第c款)。若不再需要履行法律義務,您的個人資料將被立即刪除。
a. 本公司網站亦可能包含第三方產品。當您點選該等產品時,我們將於必要範圍內,將資料傳輸予相應之供應商(例如,您於本公司網站上瀏覽該等產品之資訊,以及(如適用)您為此目的已於本公司網站提供之進一步資訊)。
b. 若本公司於網站上使用來自Facebook及Twitter等社群網路之「社群媒體外掛程式」,本公司將遵循下列作法:
當您造訪本公司網站時,社群媒體外掛程式將被停用,亦即,沒有資料會被傳輸予該等網絡營運商。若您想使用該等網絡,請點擊相應之社群媒體外掛程式,以建立與相應網絡伺服器之直接連接。
若您於社群媒體外掛程式中擁有使用者帳戶,且於啟動時已登入,則社群媒體外掛程式得將您接取本公司網站之行為連接至您的使用者帳戶。若您欲避免此等情況,請於啟動社群媒體外掛程式之前退出該網絡。除非您已啟用特定社群媒體外掛程式,社群網絡無法將您使用其他(Mercedes-Benz)之行為與您的使用者帳戶進行連接。
當您啟動社群媒體外掛程式時,該網絡會將因此而產生之內容直接傳輸予您的瀏覽器,並將其整合到本公司網站中。於此情況下,亦可能由相關社交網絡發起並控制資料傳輸。您與社交網絡之連接、於網絡及您的系統間發生之資料傳輸及您於該平台上之互動,完全受各網絡之資料保護政策管轄。
直到您停用社群媒體外掛程式或刪除您的cookies,社群媒體外掛程式會持續運作(見第5.d條)。
於本公司網站上進行該等處理之法律依據為本公司之合法利益(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亦即,讓您能夠透過點選社群媒體外掛程式取得其報價。
c. 當您點選產品連結或啟用社群媒體外掛程式時,個人資料可能會被移轉到歐洲經濟區以外國家之供應商,從歐盟角度來看,該等國家可能無法確保依據歐盟標準於處理個人資料時提供「適當保護水準」。於點選連結或啟用社群媒體外掛程式從而觸發您的資料移轉之前,請務必謹記此點。
d. 本公司亦使用合格的服務提供者(如IT服務提供者、行銷機構)進行與本公司網站相關之營運、優化及安全用途。本公司僅於為提供及使用網站及其功能、為追求合法利益(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為履行法律義務(GDPR第6條第1項第c款)或於您同意之情況下(GDPR第6條第1項第a款),向其移轉個人資料。您得於本公司之同意管理系統中取得更多關於收受方(於同意之情況下)之資訊。
a. 於造訪本公司網站時可能會用到cookies。技術上而言,該等cookies包括所謂的HTML cookie及類似的軟體工具,如網路/DOM儲存或本地共用項目(所謂的「flash cookie」),於此統稱為cookies。
b. Cookies是當您造訪一個網站時儲存於您的桌面、筆記型電腦或行動裝置上的小型檔案,可藉此識別設備及網站之間是否已經有連接、您的偏好語言或其他設置等,為您提供特定功能(例如,線上商店、車輛配置器)或於使用基礎上識別您的興趣。Cookies也可能包含個人資料。
c. 當您造訪本公司網站時,是否使用以及使用哪些cookie,取決於您使用本公司網站之哪些區域及功能,以及您是否同意於本公司同意管理系統中使用非技術上必要的cookie。欲瞭解更多資訊及決策選項,請參考本公司同意管理系統。
d. Cookies的使用也取決於您所使用之網路瀏覽器(例如,Microsoft Edge、Google Chrome、Apple Safari、Mozilla Firefox等)設定。大多數網路瀏覽器均預設為自動接受特定類型的cookies;但您通常可以變更此設定。您得隨時刪除既有的cookies。您得分別刪除網路/DOM儲存及本地共用項目。您得於供應商之說明中瞭解您所使用的瀏覽器或裝置如何運作。
e. 對cookies之同意(亦即,核准)以及拒絕或刪除cookies,均與所使用之裝置有關,亦與在各種情況下使用的網路瀏覽器有關。若您使用多項裝置或網路瀏覽器,您得於各種情況下作成不同的決定或進行不同的設定。
f. 若您決定反對使用cookies或刪除cookies,您在特定有限範圍內,可能會無法使用本公司網站之所有或個別功能。
個資當事人(您、最終客戶)提供之個人資料通常均屬自願提供。原則上,個資當事人無提供資料之法律義務,亦無提供資料之契約義務。然而,於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情況下(如車輛識別號碼),本公司可能無法提供個別服務或部分服務,或無法正常提供相關服務。於個別情況下,法律甚至可能要求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例如,於強制召回的情況下)。
本公司採用技術性及組織性之安全措施,以保護我們所控制/管理之您的資料不被竄改、滅失、毀損及被未經授權之人存取。本公司依據技術發展不斷改進我們的安全措施。
基於安全考量,我們將儲存您的IP位址及您的網路服務供應商之名稱,並於七(7)日後刪除,但保存時間亦有可能超過前述期間。於此情況下,IP位址將被刪除或更改,使其無法用來識別相關客戶。
除此之外,一旦我們蒐集及處理資料之目的不再適用,我們將立即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於此期間之外,資料之保存僅於本公司於歐盟所遵守之法律、法規或其他法令規定所要求之範圍內進行,或者於第三方國家之法律規定所要求之範圍內進行,惟該等國家須有適當之資料保護水準。若於個別情況下不可能刪除資料,相關之個人資料將被標記,以限制其進一步處理。
a. 作為受資料處理影響之個資當事人,您具有知情權(GDPR第15條)、更正權(GDPR第16條)、刪除權(GDPR第17條)、限制處理權(GDPR第18條)及資料可攜權(GDPR第20條)。
b. 若您同意本公司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您有權隨時撤回您的同意。本公司於您撤回同意之前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之合法性不受撤回之影響。同樣地,於依據其他法律依據(例如,為履行法律義務)對該等資料所為之進一步處理亦不會受到影響。
c. 您有權隨時針對依據GDPR第6條第1項第e款(為公共利益進行資料處理)或GDPR第6條第1項第f款(於利益平衡之基礎上進行資料處理)對您的個人資料所為之處理,以您的具體情況為由反對該等處理。若您提出反對,本公司僅會在能證明有令人信服的合法事由,且該等事由顯然應凌駕於您的利益、權利及自由之上,或係為提出、行使法律主張或進行抗辯時,繼續處理您的個人資料。若本公司為直接行銷目的處理您的個人資料,為於利益平衡之基礎上保護其合法利益,您亦有權隨時提出反對,無需說明理由。
d. 本公司請您盡可能將您的請求或說明傳送至以下聯絡地址:dialog.mb@Mercedes-Benz.com
e. 若您認為對您個人資料之處理違反法律規定,您有權向資料保護主管機關提出申訴(GDPR第77條)。
本公司不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對您做出對您具有法律效力或對您有類似重大影響之自動化決策(包括剖析)。
透過Mercedes-Benz AG提供的中央註冊服務,您可以申請註冊屬於Mercedes-Benz集團及其品牌之各網站及應用程式,並連結至該等服務。適用之使用條款包含具體資料保護條款。該等使用條款得於附屬網站及應用程式之註冊頁面上取得。
12.1. 一般收受方
我們與以下收受方分享您的個人資料:
a. 本公司委託處理者來為上述目的處理個人資料,他們代表本公司處理個人資料。本公司保留對相關個人資料之控制權,且仍然為資料控管者。
b. 關於訂購過程中之款項處理,若支付方式需要,本公司會將款項資訊傳送予銀行或支付服務提供者。
c. 於個別情況下,本公司可能會依據您的要求,與我們的國際代表辦事處(集團旗下其他公司)分享訂單必要之個人資料。除非歐洲執委會對歐洲經濟區以外之相應第三國已作出適足性認定,此等處理之法律依據為履行契約(GDPR第49條第1項第b款)。
d. 於個別情況下,若法律允許且有必要,我們會將個人資料傳輸予法院、執法機關、監督機關、其他主管機關、稅務顧問及律師。
12.2. 歐洲經濟區以外之收受方
a. 當本公司委託服務提供者(詳第4.d.條)並取得您的同意(亦即,核准)後將資料傳輸予第三方時(例如,見第5條範例),個人資料可能會被移轉至歐盟、冰島、列支敦士登及挪威(亦即,歐洲經濟區)以外國家之收受方,並於該等國家進行處理,具體而言包括美國及印度。
b. 以歐盟角度而言,以下國家對個人資料之處理具備適足之保護水準(亦即已獲得所謂適足性認定):安道爾、阿根廷、加拿大(有限)、法羅群島、格恩西島、以色列、馬恩島、日本、澤西島、紐西蘭、瑞士、烏拉圭。關於其他國家之收受方,我們同意採用歐盟標準契約條款、有拘束力之企業規則,依據法律要求提供「適足保護水準」。本公司很樂意透過上述第9.d.條所載聯絡方式向您提供這方面的資訊。
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5月
著作權為 Mercedes-Benz Taiwan 所有。本網站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像、圖表、音檔、動畫、錄影檔及所有經 Mercedes-Benz所策劃置於網站上之內容均為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所保護。您不得對上開所述之內容基於商業用途或發行之目的進行重製,亦不得修改或轉載至其他網站。Mercedes-Benz 網站上的部分內容之著作權仍歸原提供者所有。
Mercedes-Benz 網站上某些特定產品資訊、圖解和影像說明可能是為了用在世界各地不同國家之通常性用途而準備。因此,爲了滿足當地市場需求或法律規定,部分訊息及/或配件可能在某些國家無法取得,不同國家可能只會獲取部分不同規格或配件的資訊。
如果您對本網站上展示的任一個車型、烤漆、選配零件或精品感興趣,或者您無法確定所在地是否合用或能否經由您所在地經銷商購得,您可以與 Mercedes-Benz 及(或)其當地授權經銷商聯繫,藉以了解當地最新的產品詳細資訊。
本網站上之所有價格均為建議售價。實際售價將依正式發行時為準,不另預先公告。
除另有說明,在 Mercedes-Benz 網站上所展示標示/標誌之商標權均屬 Mercedes-Benz所有,此特別包括車型名稱、公司標幟及標章。
Mercedes-Benz 已完成一個創新和教育性的數位網站。我們希望您也像我們一樣對這個創造性的努力充滿熱情。但是,您應瞭解,Mercedes-Benz 必須保護其智慧財產權,包括專利、商標和著作權。基此,我們謹此告知您,不但是本網站內容,同時包括所有實質產品,任何人不得將 Mercedes-Benz 的智慧財產權透過任何方法取得授權或授權他人。
此數位網站包含反映我們當前對未來事件的看法的預測性陳述。本網站凡使用下列文字:「預料」、「假定」、「相信」、「預估」、「期待」、「傾向」、「可能」、「計畫」、「規劃」及「應該」等相似的表達,用於識別預測性陳述。這些陳述受到許多風險和不確定性的影響,包括全球經濟狀況的不利發展,特別是我們最重要市場的需求下降;我們在信貸和金融市場上的再融資可能性惡化;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災害、恐怖主義行為、政治動盪、武裝衝突、工業事故及其對我們的銷售、採購、生產或金融服務活動的影響;貨幣匯率和關稅規定的變化;消費者偏好轉向更小、利潤率更低的汽車;我們的產品或服務可能不被接受,這限制了我們實現價格和充分利用我們的生產能力的能力;燃料或原材料價格上漲;由於材料短缺、罷工或供應商破產導致生產中斷;二手車轉售價格下降;有效實施降低成本和優化效率的措施;我們持有大量股權的公司的業務前景;戰略合作和合資企業的成功實施;法律、法規和政府政策的變化,特別是與車輛排放、燃油經濟性和安全性有關的變化;解決未決的政府調查或政府要求的調查,以及結束未決或未來可能面臨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風險和不確定性,我們在本年度報告的“風險和機會報告”標題下描述了其中一些。如果任何這些風險和不確定性成為現實,或者如果我們的任何預測性陳述所依據的假設被證明是不正確的,則實際結果可能與我們在此類陳述中表達或暗示的結果存在重大差異。Mercedes-Benz 謹此否認對於這些預測性陳述有任何更新的意願或義務,因為它們僅基於發布之日的情況。
本數位網站中的資訊由Mercedes-Benz“按原樣”提供,並且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不提供任何類型的明示或暗示保證,包括但不限於對適銷性、適用於任何特定目的,或不侵權之暗示保證。 雖然所提供的訊息被認為是準確的,但它可能包含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我們的數位網站包含導向外部網站的連結,這些連結不受Mercedes-Benz的控管。 因此,我們不對任何連結網站之內容負責。 Mercedes-Benz向您提供這些連結僅是為了便利,包含任何連結並不表示Mercedes-Benz認可該連結之網站。
依德國消費者爭議解決法 (VSBG),Mercedes-Benz集團不參與消費者仲裁委員會的爭議解決程序,且沒有義務這樣做。
數位網站使用條款優先於這些法律聲明。
適用歐盟(EU)及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境外之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使用時段之通用條款及條件 (PDF)
Mercedes-Benz WebParts及B2B Connect線上零組件交易系統之授權服務合作夥伴使用條款 (PDF)
資料保護合約 B2B Connect平台、WebParts及相關服務 (PDF)
Mercedes-Benz B2B Connect、B2B Connect APP、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之使用條款 (PDF)
1.1 Mercedes-Benz B2B Connect平台(下稱「B2B Connect」)係一資訊及交易平台,提供維修、保養及Mercedes-Benz原裝零組件之相關資訊及取得管道。
1.2 客戶得透過B2B Connect使用Mercedes-Benz原裝零組件之線上銷售機制。透過B2B Connect,客戶得於線上自行研究Mercedes-Benz原裝零組件,查看原裝零組件之價格及庫存,並向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進行訂購。此外,B2B Connect亦為客戶提供更多便利性,如取得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之銷售活動資訊,以及進行訂單管理(包括訂單範本)。
此外,客戶亦得透過接取B2B Connect之行動版本、B2B Connect APP,藉此於行動裝置上使用B2B Connect之特定功能(下稱「B2B Connect APP」)。此外,客戶得接取(但前提為相關市場有提供)線上維修及服務資訊,包括維護資訊、診斷解決方案、維修廠設備(下稱「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B2B Connect、B2B Connect APP及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以下亦合稱為「本系統」。
最後,作為B2B Connect之一部分,客戶得使用評估工具以就本系統及其效能進行評估並提供反饋意見(下稱「5*Rater」)。
1.3 B2B Connect及WebParts之提供者為台灣賓士股份有限公司,其設立地為105台灣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29號13樓(下稱「台灣賓士」)。於歐盟(EU)、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或英國境內可透過B2B Connect購買及使用之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其供應商為Mercedes-Benz AG,其登記辦事處設於德國斯圖加特(下稱「MBAG」)。於上列地區之外,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之供應商應為台灣賓士。
1.4 本系統屬Mercedes-Benz AG(下稱「MBAG」)擁有並由其提供技術支援。本系統專供《德國民法典》第14條所定義之商業客戶使用,亦即,專供從事機動車輛之維修及保養服務之企業對企業(B2B)及獨立承包商(下稱「客戶」)使用。終端客戶及消費者明示禁止使用本系統。
1.5 客戶是否能夠使用本系統,取決於客戶之帳號申請是否已通過(詳下文第2.2條所載申請流程),申請通過後將透過電子郵件通知客戶。於申請帳號時,客戶應提供其組織名稱及地址,以及負責管理該帳號之管理員(下稱「客戶管理員」)姓名及電子郵件地址。同一組織若有其他使用者需使用WebParts,則需由客戶管理員設定額外帳號。各組織僅得有一名客戶管理員。此外,客戶必須為其適用系統之獲授權使用者。成為授權使用者之條件載於本使用條款(下稱「本使用條款」)。客戶同意接受本使用條款,不代表客戶有權對上述所有系統之供應提出任何主張。
1.6 本使用條款定義客戶使用本系統之規則。
2.1 為使用本系統,客戶需配備標準桌上型/筆記型電腦/平板電腦,以及與現今網路標準相容之瀏覽器。
2.2 為使用本系統,客戶需透過MBAG之售後使用者管理(UMAS)系統進行註冊並創設帳號;此等註冊及帳號創設均受UMAS之使用條款及資料保護規則所拘束。客戶提出帳號申請並收到MBAG電子郵件確認後,客戶即成為B2B Connect平台及可透過此平台接取之其他系統的授權使用者,惟本系統之使用仍受下列條件、使用條款及其他資料保護聲明所拘束。
2.3 客戶承諾不向任何未經授權之人(具體而言,客戶組織以外之人)透露客戶或客戶人員(例如,其員工)之帳號資料。台灣賓士對於客戶組織內部誤用使用者帳號及密碼之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4 於客戶有不當使用本系統之跡象時,台灣賓士有權封鎖客戶/客戶之使用者。具體而言,當客戶將本系統或其中提供之資訊作預期用途以外之使用時,或客戶將本系統用於非法目的或侵犯台灣賓士或第三方權利時,或於不遵守台灣賓士規定之其他準則的情況下使用本系統,則應被視為不當使用。因此,客戶保證,其提供予台灣賓士之資訊,特別係與依據第1.4條申請帳號相關之資訊,均屬真實且完整之資訊。客戶承諾,若其所提供之資料後續有任何變更,應及時通知台灣賓士。此等約定亦適用於客戶為授權使用者設定額外帳號時所提供之資訊。此外,客戶承諾其使用B2B Connect時所使用的硬體及軟體,包括工作站電腦、平板電腦、路由器、資料通訊系統等,不存在任何病毒、蠕蟲、木馬等。對於客戶上傳之任何資料,客戶承諾確保其為上傳資料之所有權利之所有人,且有權自由處置及使用該等資料,包括該等上傳資料不受得反對其使用之第三方權利所限制。
2.5 以客戶遵守本使用條款為前提,台灣賓士或其內容提供者授予客戶一有限、非專屬、不得轉讓、不得轉授權之權利,使其得為自身商業用途存取及使用B2B Connect、B2B Connect APP、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本使用條款中未明示授予客戶之所有權利,均歸屬於台灣賓士或其授權人並由其保留。客戶無權允許其組織以外之第三方接取B2B Connect。惟此約定不適用代表客戶執行與使用DSB相關之作業的第三方。未經台灣賓士明示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設計或使用成幀技術使用B2B Connect、B2B Connect APP、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之任何商標、標識或其他專有資訊(包括圖像、文本、頁面配置或形式)。
3.1 因網站及B2B Connect APP定期維護所需,WebParts可能會出現供應中斷之情況。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超出台灣賓士控制範圍之原因,亦可能使本服務發生供應中斷之情況。
3.2 台灣賓士特此聲明:
1) 使本系統免於任何形式之錯誤在技術上是不可能的,因此提供者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若發生錯誤可能導致本系統暫時關閉;及
3) 本系統之可用性,取決於超出台灣賓士控制範圍之條件及性能,如傳輸能力及關係方之間的通訊連結。台灣賓士對此範圍內之供應中斷不承擔任何責任。
B2B Connect所提供的服務使客戶能夠更快找到適用其終端客戶車輛之零組件及技術資訊。透過同意接受本使用條款,客戶同意向終端客戶提供所有相關資訊,並保證客戶有權依據適用法律使用終端客戶之個人資料,特別是關於終端客戶車輛之車輛識別號碼、車輛登記號碼及終端客戶之姓名(如適用且已輸入該等資料)。
於提出要求後,客戶得透過B2B Connect賣方中心(下稱「賣方中心」)取得預先選定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之支援,使該等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能夠支援關於B2B Connect之申訴或其他請求。獲選之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得受理客戶之維修請求(如受理維修表單),以提供支援。此等支援僅於客戶及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間提供,且完全由後者負責。台灣賓士對Mercedes-Benz授權夥伴使用賣方中心或依據賣方中心提供之額外支援不承擔任何責任。然而,第11條約定不應因此受任何影響。
5.1 然而,為透過B2B Connect購買零組件,客戶必須接受個別適用之使用條款,並由相應之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啟用線上訂購權限。此後,客戶得直接透過B2B Connect向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購買零組件。該等購買行為將基於一般條款及條件以及資料保護規則或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之通知,該授權合作夥伴係指與客戶締結契約之合作夥伴。相關款項將另行單獨處理,並受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之一般條款及條件所拘束。
5.2 客戶得自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處挑選零組件,並透過點選「加入購物車」按鈕,將其納入線上購物車中。
5.3 零組件之提供不應構成《德國民法典》第145條所定義之任何具有法律拘束力之要約,而僅構成向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提出報價之誘引。若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及客戶未有其他相反約定,透過點選「送出訂單」按鈕,客戶即提交具有拘束力之購買零組件申請,當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透過出具訂單確認函來接受客戶訂單時,雙方契約將即視為成立。該訂單成立確認函得由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以電子形式發送,亦得由B2B Connect系統自行產生。就此,台灣賓士僅為傳遞雙方意思表示之使者。於提交訂單前,客戶得隨時變更及查看資料。
5.4 在提交訂單前,客戶必須確認其選擇的品項是否適用相關車輛。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得透過B2B Connect向客戶提供訂購零組件預計到貨時間之資訊。
5.5 當透過B2B Connect向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訂購零組件時,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之公司資料及折扣資訊將顯示於系統中。於訂購零組件時,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將取得訂單之詳細資訊(訂購零組件數量、訂單號碼),包括公司之詳細資訊(組織名稱及地址、使用者名稱、電子郵件、電話號碼等),其中亦會記載客戶及相關交易資訊。該等資訊將用於線上訂購零組件及相關市場接受度測試,以及系統之進一步開發。
5.6 關於客戶透過B2B Connect執行交易之特定資訊將被提供予台灣賓士,並於B2B Connect中向客戶顯示,包括訂單紀錄、所購零件之具體資訊等。
5.7 關於客戶個人資料(亦即,為達成零組件採購而提供予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之資訊)處理之進一步資訊,得於各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之隱私權政策或相關規定中列載。
5.8 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台灣賓士及MBAG不承擔任何資料遺失或錯誤之責任,例如關於安裝、價格、折扣、預計到貨時間及退貨之資訊。系統顯示之零組件庫存及預計到貨時間係基於實務經驗所提供之資訊,不具有拘束力,亦不承諾任何出貨時程。
6.1 透過B2B Connect APP,行動裝置上可使用特定的B2B Connect功能。使用者可使用與當前B2B Connect網路平台相同的憑證登錄B2B Connect APP。例如,B2B Connect APP提供VIN掃描的附加功能,可直接透過行動裝置之鏡頭讀取VIN,而毋須手動將其輸入B2B Connect,據此,舉例說明之,相應型號的適用零組件就會直接顯示在B2B Connect APP中。B2B Connect APP亦供使用者透過智慧型手機鏡頭直接掃描車輛零組件,為使用者提供最佳適配清單;惟該功能僅適用於肉眼可見之零組件。
6.2 客戶可透過點選「加入購物車」按鈕,在購物車內選擇並蒐集零組件。應用程式中的購物車與網站上的B2B Connect購物車同步。訂購流程保持不變。
6.3 客戶使用B2B Connect APP時應遵守本合約所載B2B Connect條款。
7.1 若台灣賓士位於歐盟(EU)、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或英國境內,透過B2B Connect訂購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時,客戶將直接向MBAG購買相關服務。若台灣賓士位於歐盟(EU)、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或英國以外之地區,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將自台灣賓士購買。對於實際購買之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將適用MBAG或台灣賓士之一般條款及條件,包括相關之資料保護約定及通知。
7.2 客戶得選擇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並透過點擊「加入購物籃」按鈕將其納入購物車中。
7.3 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之提供不應構成《德國民法典》第145條所定義之任何具有法律拘束力之要約,而僅構成提出報價之誘引。若台灣賓士或MBAG與客戶未有其他相反約定,透過點選「確認訂單並付款」按鈕,客戶即提交具有拘束力之購買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申請,當台灣賓士或MBAG透過出具訂單確認函來接受客戶訂單時,雙方契約將即視為成立。該訂單成立確認函將以電子形式發送。就此,台灣賓士僅為傳遞雙方意思表示之使者。於提交訂單前,客戶得隨時變更及查看資料。
7.4 關於透過MBAG或台灣賓士處理客戶或其顧客個人資料之資訊,於提供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之情況下,會於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所適用之資料保護規則中明載。
8.1 當使用5*Rater對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之表現進行評價時,客戶之特定資訊(包括客戶公司名稱及採購相關資訊)將被轉發予台灣賓士及與客戶評價相關之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
8.2 關於MBAG、台灣賓士或Mercedes-Benz授權合作夥伴如何使用該等資訊之進一步詳情,見B2B Connect之隱私權政策。
9.1 所有包含於本系統當中或由WebParts提供之內容,如文本、圖形、標識、按鈕圖示、圖像、音檔、數位下載及資料集,均受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法之拘束,不得進行複製(無論是否係為商業目的或再發布所為),亦不得修改及用於其他網站。特定素材受其提供者之著作權保護。
9.2 未經MBAG明示書面同意,客戶不得全面性/系統姓之擷取及/或再使用本系統之基礎部分。具體而言,未經MBAG明示書面同意,客戶不得使用資料探勘、機器人或類似之資料蒐集及擷取程式來擷取本系統之任何重要部分供再使用(無論一次或多次)。此外,未經MBAG明示書面同意,客戶不得創建及/或設立包含本系統重要部分之自有資料庫。
MBAG尊重第三方之無形財產權。若客戶認為其無形財產權之使用方式有侵權疑慮,應依程序向台灣賓士/MBAG通報侵權。
11.1 台灣賓士持續努力確保本系統之不間斷供應及無錯誤之傳輸,但因受限網路特性而無法在此方面作出保證。為維修、維護或納入新設備等事由,客戶使用本系統系統時可能偶爾遭到中斷或限制。台灣賓士將盡力降低該等臨時中斷或限制之頻率及時間。
11.2 台灣賓士之責任排除及限制亦適用其員工、代表及代理人之個人責任。
11.3 關於所購買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之供應,將適用台灣賓士或MBAG各自之一般條款及條件。
12.1 對於非台灣賓士所經營之其他網站連結,以及該等網站之內容,台灣賓士無法控制該等網站之內容,因其完全獨立於台灣賓士。
12.2 因此,台灣賓士對該等網站之內容及使用之後果不承擔任何責任。客戶透過連結造訪該等網站時,應自行承擔相關風險。
12.3 其他網站亦可能會連結至台灣賓士網站,設置該等連結需事先取得台灣賓士同意。
12.4 針對台灣賓士產品供應商提供連結之網站,該等網站之使用條款將適用於其網站服務。
台灣賓士有權變更透過B2B Connect(包括B2B Connect APP及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提供之功能,惟前提係本使用條款毋須因該等變更而作出相應變更。台灣賓士應於該等變更前至少一個月形諸文字(如電子郵件)通知客戶。
台灣賓士有權隨時單方面變更本使用條款,但以該等變更對客戶無侵害或有利於客戶為限。否則,台灣賓士應於變更前至少六(6)週形諸文字通知客戶。若客戶於收到通知後四(4)週內未提出異議,則該等變更將於通知後六(6)週後對雙方當事人產生拘束力。台灣賓士應於前述通知中,向客戶說明未就該等變更提出異議之效果。客戶有權就該等變更提出異議。若客戶提出異議,台灣賓士有權因故終止客戶使用受該等變更影響之本系統內容。
關於所購買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之供應,將適用台灣賓士或MBAG各自之一般條款及條件。
第14條約定應不受影響。
14.1 本使用條款客戶同意接受時生效,並於終止前繼續有效(就本第14條所載之所有終止而言,以文本形式為之即足)。
14.2 客戶得隨時以四(4)週事前通知終止本使用條款,屆期後其使用B2B Connect及B2B Connect APP之權利將相應終止。關於所購買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之供應,將適用相關條款及條件。
14.3 台灣賓士得停止供應B2B Connect及B2B Connect APP,並得以四(4)週事前通知終止客戶之使用權。關於所購買售後應用程式及資料內容之供應,將適用相關條款及條。
14.4 任一方當事人均得因故立即終止本使用條款。
14.5 於主授權中止之情況下,本使用條款得因故終止。台灣賓士向客戶提供B2B Connect及B2B Connect APP之權利,來自MBAG及台灣賓士間之協議。因此,若台灣賓士提供B2B Connect及B2B Connect APP之權利經MBAG終止/屆滿,台灣賓士毋須事先書面通知客戶,即可終止本使用條款。
15.1 因本使用條款所生之糾紛及爭議,應以台灣法律為準據法。
15.2 由台灣台北市之法院專屬管轄。
16.1 若客戶違反本使用條款,台灣賓士有權於客戶每次違反本使用條款時行使其權利。
16.2 若本使用條款之任何部分因任何原因而成為無效、失效或無法執行,該部分應被視為已自本使用條款中刪除,不應影響任何其餘內容之有效性及可執行性。
16.3 單一條款成為無效,不應影響本使用條款其他條款之有效性。若出現該等情況,該等無效條款應被其他於法律上可接受、與無效條款含義及目的相符之條款所取代。
附錄一:平台規則
若出現不當使用B2B Connect或違反適用契約條款的跡象,台灣賓士有權封鎖合作夥伴或客戶(下稱「使用者」)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具體而言,使用者將B2B Connect或其中提供的資訊用於非預期目的、用於非法目的或侵犯台灣賓士或第三方的權利,或在不遵守台灣賓士提供的其他準則的情況下使用B2B Connect,則應視為不當使用。
使用者保證,向台灣賓士和其他使用者所提供之所有資訊,無論何時均屬真實、正確、完整,並符合所有法律規範及適用之契約條款。使用者承諾,若後續向台灣賓士提供的資訊發生任何與契約或使用關係相關的重大變更,將立即通知台灣賓士。
具體而言,B2B Connect不得用於傳播涉及下列情事之資訊:種族歧視、不人道口號、虛偽不實資訊、攻擊、辱駡、騷擾、仇恨、淫穢、威脅或其他令人反感的資訊;違反法律規範或未充分遵守或執行適用要求的資訊(如標示或揭露透明義務);提供或傳播構成刑事犯罪或違章的資訊;提供或傳播構成刑事犯罪或行政處罰的資訊。
若所提供資訊違反B2B Connect適用之使用條款,且台灣賓士已知悉該等違規(例如透過客戶、合作夥伴或其他第三方的報告),台灣賓士有權立即(如有必要,亦得暫時)封鎖或刪除相應內容,並進一步採取一切必要措施。
如有必要或適當,將依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頻率及次數採取以下措施:
暫時或永久刪除內容;
暫時封鎖使用者帳戶或使用者存取權限;
停用使用者帳戶或使用者存取權限三個月;
永久封鎖使用者帳戶及所有相關內容;
永久封鎖使用者帳戶及所有相關內容,並將接取資料(尤其是設定電子郵寄地址及其他用於識別使用者之主要資料)列入黑名單,使其無法建立新的使用者帳戶或內容;
在法律要求的範圍內,使用者將被告知台灣賓士的決定,並有機會提出陳述。在進一步提出陳述後(或沒有任何陳述的情況下),台灣賓士將重新考慮其決定,並就如何處理受影響的內容做出最終決定。依據具體情況,將採取B2B Connect相關使用條款所載之其他調解措施。使用者將收到關於調解決定的通知/電子郵件,包括其理由之說明。
關於依據《數位服務法》所作調解決定之意見或要求,可直接向第1.3條所載聯絡窗口提出。使用者需要說明其所指決定為何(例如說明日期、主旨及/或檔案編號),及其對該決定之異議或希望得到的更詳細解釋。
無法透過上述程序解決的投訴,可提交給經認證的法庭外爭議解決機構並由其處理。必要時,將在B2B網站的「法律聲明」中提供有關訴諸法庭外爭議解決機構的資訊。無論是否涉及此類機構,均可訴諸管轄法院。
如需查詢B2B Connect上的內容,使用者可使用B2B網站「供應商/資料隱私權」下之聯絡資訊。在聯繫台灣賓士時,使用者應說明其查詢內容、聯繫台灣賓士的原因及台灣賓士如何幫助使用者解決查詢問題。
2.1 非法內容
若使用者欲通報非法內容及違反B2B Connect適用使用條款的行為,可使用B2B網站「供應商/資料隱私權」下之聯絡資訊。在聯繫台灣賓士時,使用者應明確說明其詢問內容,例如,使用者為何認為某些內容屬非法或違反哪些規定,在哪裡可以找到這些內容,使用者何時發現這些內容等。
2.2 針對決定所提異議及問題
若使用者欲聯繫台灣賓士以對上述針對其所作決定提出異議,使用者可使用B2B網站「供應商/資料隱私權」下之聯絡資訊。